发布于20小时前
单位简介
教师招聘条件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党的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高尚的职业道德,遵纪守法。
2.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(高中或职业高中及以上);
3.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相符;
4.有相关教学经验者和班主任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;
5.年龄40周岁以下,爱岗敬业,身体健康。
职位描述
【岗位职责】
1. 心理健康教学:承担学校部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任务。
2. 个体心理咨询:能够面向学生开展个体心理咨询与辅导,为需要的学生提供专业的心理支持。
3. 心理危机干预:参与校园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,能及时识别并有效处理学生的紧急心理状况。
4. 心理活动组织:能够参与策划并组织心理健康主题讲座、团体辅导、校园心理文化活动等。
5. 相关行政工作:能够参与并协助完成与心理健康相关的档案管理、数据统计及报告撰写等工作。
【任职要求】
1. 持有教师资格证,具备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资格。
2. 持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证(三级或二级),具备专业的心理咨询能力。
3.情绪稳定,富有耐心和同理心,热爱学生,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。
4.能够熟练操作电脑,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进行文档处理、数据统计及课件制作。
【优先条件】
具备学校个体心理咨询经验或心理健康课程授课经验者优先。
薪资待遇根据上课情况具体面谈。
面试通过即可上岗
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三路81号,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三路81号